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
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是研究生多元招生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研究生招生質量的重要舉措,也是促進和激勵在校本科生勤奮學習、全面發展、加強拔尖創新人才選拔的有效機制。為做好我校推免工作,根據教育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教學〔2006〕14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12號)等文件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辦法所稱免試,是指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必經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直接進入復試;本辦法所稱推薦是指普通高等學校按規定對本校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進行遴選,確認其免試資格并向招生單位推薦。
第二條 推免工作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在對考生進行全面考查的基礎上,實行擇優選拔。
第二章 組織領導
第三條 學校在黨委領導下成立推免生推薦工作領導小組,領導推免生的推薦工作。
第四條 學院成立推免生推薦工作小組,負責本學院的推薦工作,可在學校推薦條件的基礎上,結合學院實際,確定推免生遴選具體條件,制定推薦工作實施細則,做好推薦工作的信息公開公示,并暢通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
第五條 推免工作堅決落實“集體研究、集體決策”機制,紀檢監察部門對推免工作實行全程監督。
第三章 推薦
第六條 推薦名額分配
學院推薦名額由學校推免生推薦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教育部下達名額、學科建設、人才培養、應屆本科畢業生規模等要素進行分配。
第七條 推薦條件
1. 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畢業生(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學生)。
2. 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3. 勤奮學習,成績優異。前三學年(五年制專業為前四學年)納入課程平均成績計算范圍的課程考核合格。首先推薦無補考和重修記錄,且非英語專業學生在校期間全國大學英語四級或六級考試成績達到425分及以上(或其他小語種達到相應的國家外語等級考試分數)或英語專業學生在校期間全國高等學校英語專業四級或八級考試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的學生。其次推薦有補考或重修課程但不超過1門次的學生。
4. 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傾向;思想敏銳,邏輯思維能力較強,具有較好的自學能力和綜合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具有一定的科研、實踐能力和較好的創新精神。
5. 誠實守信,品行優良,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學術不端及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第八條 特殊學術專長認定
在校學習期間凡符合如下特殊學術專長認定條件,且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推薦條件的學生,可由學生本人申請推免生資格。
1. 特殊學術專長認定條件
推免生學術專長原則上僅限學生本科階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獨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甘肅農業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發表的與學業相關的科研論文;作為主力成員參加與學業相關的國內權威科研競賽(全國賽)并獲得三等獎以上獎勵(國際賽事參照執行,但不得低于國內賽事相關要求)。
學院根據實際制定本學院的特殊學術專長認定條件。
2. 認定程序
(1)由學生本人向學院提出申請,并提供特殊學術專長的證明材料,由學院不少于三名本專業教授聯名推薦。聯名推薦的教授須到院、校兩級推免工作會議以及學生答辯現場進行推薦,學生有關材料和教授聯名推薦信也須在全校進行公示。
(2)學院成立特殊學術專長認定小組(小組成員應具有相關學科副教授以上職稱,一般不少于5 人),報學校推免生推薦工作領導小組備案同意后,組織學生在學院一定范圍內進行公開答辯。
(3)特殊學術專長認定小組及每位成員都要給出明確審核鑒定意見并簽字存檔。答辯全程要錄音錄像,答辯結果經學院推免生推薦工作小組審定后,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報學校推免生推薦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審定、公示。
3. 推薦特殊學術專長學生指標占學院推薦指標,原則上不得超過推薦指標的10%。
第九條 綜合成績計算
1. 學院按照優先次序,分別根據綜合成績進行專業或班級排名,確定擬推薦名單。
2. 綜合成績為百分制,由學生的課程平均成績和獎勵成績兩部分組成,各部分所占比例由各學院根據實際制定,其中,課程平均成績(百分制)按照學校本科生課程平均成績計算辦法計算,為最基礎的遴選指標,其所占比例不得低于70%;獎勵成績總分為100分,其所占比例不得高于30%,為學生獲得各級表彰、創新創業類和學術科技類競賽、公開發表學科相關學術論文、參加志愿服務、參軍入伍服兵役、赴國際組織實習、發明專利等,由學院按照一定的標準給予獎勵積分。
第十條 推薦工作要求
1. 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學院要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德為先,把學生思想品德考核作為推免生遴選的重要內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薦。
2. 突出考查學生的一貫學業表現。學院不得專門組織遴選推免生的考試(包括筆試、面試等)。
3. 引導學生全面發展。學院要合理設置各遴選指標所占權重及單項指標上限分值,學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項加分情況時,原則上只取一項。
4. 加強綜合考核。學院既要加強對推免生專業素養、研究能力和創新潛質的考查,也要加強對科學精神、學術道德、專業倫理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等方面的考核評價。
第十一條 推薦程序
1. 學校推免生推薦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推薦名額分配辦法確定本年度各學院推薦名額,制定年度工作通知。
2. 各學院根據學校有關文件及分配名額,制定本學院工作實施細則,其中,推薦條件、特殊學術專長認定條件等不得低于本辦法要求,報研究生院審核備案后,予以公布。
3. 符合推薦條件的學生向學院推免生推薦工作小組提出申請。
4. 學院推免生推薦工作小組根據申請人基本情況做出綜合評定,計算綜合成績,確定擬推薦名單,將學生材料報教務處、學生工作部(處)等相關職能部門審核,其中,學生學習成績及名次、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以及獎懲等情況由教務處負責審核,其他獎懲等情況由學生工作部(處)等職能部門負責審核。材料審核無誤后進行公示,并將相關材料報研究生院。
5. 學校推免生推薦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擬推薦名單后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6. 研究生院將公示無異議的推薦名單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推免服務系統上報教育部。
7. 獲得推薦資格的推免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推免服務系統,按照系統要求,進行注冊,填寫報考志愿,接收并確認招生單位的復試及待錄取通知。
8. 在規定截止日期未被招生單位錄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已被招生單位錄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
第四章 管理與監督
第十二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推免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工作,會同研究生院通過現場巡查或抽查等方式,對推免過程進行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行為。
第十三條 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關工作人員有直系親屬或利益相關人員報名參加本單位推免的應主動向學校或學院提出申請回避,有非直系親屬等報名參加推免的要主動報備。相關學生申請推免資格時也應主動向學院報備聲明。對未按規定報備聲明回避關系的推免工作人員,將依規依紀嚴肅處理;對未按規定報備聲明回避關系且影響推免過程和結果公平公正的學生,將取消其推免資格。
第十四條 嚴處違規行為。對在推免過程中弄虛作假,有論文抄襲、虛報獲獎或科研成果等學術不端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影響推免過程和結果公平公正行為的學生,一經查實,取消推免資格,已入學的,取消學籍,并由推薦高校所在地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按規定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對在推免工作中未嚴格履行工作職責,違反推免政策規定的工作人員,依規依紀嚴肅處理。
第十五條 學生對推免工作有意見、建議或申訴、舉報的,應先向學院推免生推薦工作小組反映,學院及時答復申訴人;對學院處理意見仍存有異議的,可向學校推免生推薦工作領導小組反映,由學校推免生推薦工作領導小組組織核查并給予答復,對核查存在問題的依規依據進行處理。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學校推免生推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國家、甘肅省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咨詢與監督聯系方式
部門:甘肅農業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電話:0931-7631774 郵箱:yzb@gsau.edu.cn
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安寧區營門村1號甘肅農業大學躬行樓606室
原文鏈接:https://yjsy.gsau.edu.cn/info/1047/93003.htm
來源未注明“中國考研網\考研信息網”的資訊、文章等均為轉載,本網站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涉及版權問題,請聯系本站管理員予以更改或刪除。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站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來源注明“中國考研網”的文章,若需轉載請聯系管理員獲得相應許可。
聯系方式:chinakaoyankefu@163.com
掃碼關注
了解考研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