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和《浙江師范大學關于印發2015年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推薦辦法的通知》(浙師教字〔2014〕53號)文件精神,現將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祖國建設服務,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現,遵紀守法,在校期間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2.取得所在學校2015年推免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
3.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傾向;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二、接收范圍
1.面向全國各高校接收推免生。
2.我校所有專業(除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外)均可接收推免生。具體接收專業詳見附件3。
三、申請者須提交的材料
(一)資格審查時須郵寄的材料(最好用EMS郵寄):
1.《浙江師范大學2015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附件1),并由本科所在學校教務處加蓋公章;
2.本科在校學習成績單1份并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
(二)復試時需提提交的材料,原件帶上審驗:
1.《浙江師范大學2015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2),來我校復試前先下載,要求提前由所在單位審查蓋章,并在復試時交招生學院思政考核小組。
2.在核心刊物或會議上發表過高質量的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具有學術水平工作成果的復印件或證明;
3.在學期間曾從事過課外科技活動,獲獎或表現突出(附獲獎證書復印件),須由學校教務部門書面證明。
4.英語四級或六級考試合格證書或成績單復印件一份。
四、接收程序與日程安排
1.9月28日—10月8日:具有推免資格的考生,在推免服務系統中報名,并郵寄相關材料;研究生院通過推免服務平臺對報名名單進行初審,確定復試名單,并發出復試通知;
2.10月8日—13日:招生學院對申請者進行集中復試,最終按復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待錄取名單;
3.10月13日—15日:研究生學院審核各學院待錄取名單,在推免服務平臺中發待錄取通知,學生進系統確認擬錄取通知。
五、資格復審及錄取
我校于2015年6月發錄取通知書之前,將對獲得初錄資格的免試生,按以下要求進行資格復審,通過者方可被正式錄取,未通過者,將被取消錄取資格。
1.完成本科培養方案規定的所有課程及實踐環節(含畢業論文或實習)的學分要求;
2.畢業論文或實習成績應在“良”以上;
3.取得初錄資格后,本科必修、選修等課程不得出現不及格;
4.自取得初錄資格至資格復審期間未受過任何處分。
浙江師范大學研究生獎助體系實施辦法
通訊地址:浙江省金華市迎賓大道688號,浙江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321004
研招辦電話:0579-82283026; 傳真:0579-82280023
郵箱:yzb@zjnu.cn;網址:http://yzw.z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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