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者須具備的條件
1. 獲得推薦免試資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
2. 符合我校所申請學院及專業接收推免生的條件;
3. 身心健康,符合學校的體檢要求;
二、申請者須提交的材料(通過教育部推免系統上傳掃描件)
1. 四、六級成績單和歷年在校學習成績單(須加蓋學校教務處或院系公章);
2.發表的學術論文、著作、教材、專利或其它可體現學術能力的成果和獲獎證書(須提交原件的掃描件);
3. 個人自述(1000字以內,主要說明個人情況及申請理由,要求手寫簽名)。
三、申請程序
1.9月28日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中填寫個人信息,提交上述材料并支付報名費;
2.各學院在推免服務系統中審核申請者的材料并發出復試通知;
3.申請者在推免服務系統中回復確認(確認后方可參加復試);
4.各學院組織復試并公示復試成績(須公示5個工作日);
5.各學院在推免服務系統中發出擬錄取通知;
6.申請者在推免服務系統中回復確認(不確認者不能錄取);
7.研究生部在校園網上公示接收推免生的名單。
四、復試
1.復試原則
(1)堅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改革發展綱要的要求,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
(2)堅持科學選拔原則。復試應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確保生源質量。
(3)堅持公平公正原則。復試過程須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充分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4)堅持全面考查、客觀評價原則。在對考生德智體等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基礎、實踐能力、創新精神以及道德品質和心理素質等方面的考核。
(5)堅持以人為本原則。復試應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確保考生的利益,確保復試平穩、順利進行。
2. 復試辦法
考慮到不同專業的差異性,具體的接收條件和復試工作安排由各學院制訂,詳見北京工商大學研招網上各學院推免生的接收條件、接收程序及復試錄取辦法。
五、錄取
復試成績60分(含)以上者方可錄取,不及格者不能錄取。
各學院錄取推免生的總數原則上不得超過2014年招生計劃的50%,各專業須留有一定名額招收統考考生。
若申請人弄虛作假,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推免生資格,并通報申請人所在學校。
六、北京工商大學研究生部招生辦公室地址
北京市海淀區阜成路33號 北京工商大學西區綜合樓414室
郵編:100048
聯系電話:(010)68987086
電子郵件信箱: btbuyjs@163.com
七、各學院研教秘辦公室聯系電話
院系名稱
聯系電話
理學院
010-68985292
材料與機械工程學院
010-68985233
法/馬學院
010-68988715
食品學院
010-68985235
經濟學院
010-68985928
藝術與傳媒學院
010-68984723
計算機與信息工程學院
010-68985548
商學院
010-68984948
外國語學院
010-68985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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