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
為確保我院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順利開展,激勵本科學生勤奮學習、積極創新和全面發展,根據《重慶交通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實施辦法(試行)》(交大教〔2020〕10號)和《關于開展2021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交大教[2020]35號)的精神,結合航運與船舶工程學院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學院推免生工作小組
組長:雷林
副組長:譚家萬蔣攀
成員:范曉飚彭中波魏偉印洪浩袁培銀張丹劉光銀
秘書:陳析王希
二、推薦
(一)推薦條件
1.推免生應為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畢業生(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獨立學院學生),并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理想信念堅定,
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2)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
果記錄,品行表現優良,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3)勤奮學習,刻苦鉆研,成績優秀。專業計劃內必修、選修
(限選、任選)課程無不及格記錄,加權平均成績在專業排名前
30%(包含位于專業排名30%),平均學分績點不低于3.0。成績
排名以第一次考試成績為準,重修、免修成績不參與排名計算。
(4)非外語專業學生,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不低于425分。
(5)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
能力傾向。
2.對在校期間獲得A類學科競賽特等獎或一等獎(排名前3位),或第一作者在SCI、SSCI、EI、CSSCI收錄的期刊發表1篇及以上論文的,確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的特殊優秀學生,成績專業排名可放寬至前50%(包含位于專業排名50%),平均學分績點不低于2.5。
學院應組成專家審核小組(專家審核小組由相關學科副教授以上職稱人員組成,一般不少于5人)通過答辯形式對特殊優秀學生的成果進行鑒定,給出明確的審核鑒定結果并形成充分的支撐材料。答辯全過程要錄音錄像,答辯結果要公開公示,未通過審核鑒定或答辯的學生不得推薦。
(二)獲得推免生資格的學生產生辦法
獲得推免生資格的學生是指:從本學院推免生申請者中根據申請者總測評分擇優選拔產生的獲得推免生資格的學生。
滿足推薦基本條件的學生,在本人申請的基礎上按學生“必修課和限選課”的加權平均分(百分制)×80%+獎勵分(總分10分)+綜合測試成績(總分10分)的總分由高到低進行排序,產生推免生候選人名單,并予以公布。
加權平均成績=∑(課程成績×該課程學分)/∑課程總學分。
獎勵加分根據學生在學術科研、創新創業、社會實踐取得成果以及獲得榮譽進行認定和加分。學院參照學校獎勵加分建議標準(見附件1),結合學院實際制定具體獎勵加分細則,報學校審核備案。
綜合測試結合學生申請獎勵加分的成果以及獲得榮譽,考核學生專業基礎素質、科研潛質和創新實踐能力以及外語水平等。
學院原則上成立不少于5名學科專業專家的考核工作小組,負責面試考核工作。面試全程錄音錄像。
(三)推免生名額
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學校下達給學院的推免名額,確定2021年我院推免指標分配各專業推免名額。各專業推薦名額的分配主要參考各專業當年畢業生在全院當年畢業生中的比列,在同等條件下向考研率較高的專業傾斜。
(四)推薦程序
1.學院向2021屆本科畢業生公布《重慶交通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實施辦法(試行)》(交大教〔2020〕10號)及本實施細則,認真宣傳、組織,切實做好推免生的選拔和推薦工作;
2.符合推免條件的學生,在規定時間內向學院推免生工作小組提交申請和相關材料(見《重慶交通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工作實施辦法》附件:申請書、專家推薦信2份、加分證明材料復印件及原件、外語等級成績單復印件及原件),由學院推免生工作小組根據交大教〔2020〕10號文件和學院相關實施細則確定我院推免生候選人名單,并予以公示;
3.取得推免生候選人資格的學生在規定時間內到學院推免生工作小組秘書處報名,參加學院組織的綜合測試,綜合測試不及格者不能獲得推免資格;
4.學院推免生工作小組于綜合測試結束后按學生加權平均分(百分制)×80%、獎勵分(總分10分)以及綜合測試成績(總分10分)總分由高到低進行綜合排名,如有最后總分相同者,按如下順序進行綜合排名:成績排名,英語等級分數,科研成果層次類型排名,論文和競賽層次類型排名,各種獎勵的層次等級進行綜合排名。最后按綜合排名確定我院各專業的推免資格獲得者初選名單(如有人棄權,在本專業候選人里按綜合排名來選替補,如本專業沒有替補人選,在學院其他專業候選人選里面按按總分排序來選替補。),在規定時間內將名單及全部材料報送學校教務處。
5.教務處匯總各學院推免資格獲得者初選名單及材料后,上報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最終產生推免資格獲得者名單,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對有異議的學生,由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會同相關部門查明情況,公布處理結果。如無異議,由學校將推免資格獲得者名單上傳至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推免服務系統”,同時推免資格獲得者要登陸“推免服務系統”完成相關手續。
6.2021年推免生報名個人申請、相關材料(專家推薦信2份、加分證明材料復印件及原件、外語等級成績單復印件及原件)遞交至至學院學工辦,截止時間為2020年9月11日中午12點,逾期不予受理并視為學生自動放棄本次推免資格,責任與后果學生自負。
(五)推薦免試研究生獎勵分計分辦法(見附件)
(六)綜合考核記分辦法
學院在推薦階段將對候選人按專業要求進行綜合考核,采用10分制記分。具體測試內容(得分權重)包括:口頭表達能力1.5分(占15%)、專業知識3.5分(占35%)、創新能力2.5分(占25%)、科研活動能力2.5分(占25%)。
三、附則
1、特殊優秀人才由學校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特殊優秀人才以外的特殊情況由院推免生工作小組討論決定。
2、對在申請推免生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學生,一經查實,即取消推免生資格,對已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和學籍,并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進行相應處理。
附表:航運與船舶工程學院推薦免試研究生獎勵分計分辦法
加分
類別
|
獲獎級別
|
建議加分范圍(分)
|
備注
|
|
學科
競賽
|
A類一、二、三等獎
|
5、4、3
|
1.學科競賽分類依據以教務處關于競賽分類調整的最新結果為準;
2.同一學科競賽多次獲獎的以及同一項目內容參加不同學科競賽獲獎,取獎勵最高分值,不累加;
3.團隊性競賽獲獎項目排名前3按100%獎勵分值加分,項目排名4-6按50%加分,其他按20%加分
4.比賽設置特等獎的,特等獎按一等獎分值加分;
5.未涵蓋學科競賽,學院可根據學科專業特點依據本辦法設定競賽項目、級別和加分上限;
6.學科競賽類別累計加分不超過5分。
|
|
B類一、二、三等獎
|
4、3、2
|
|||
C類一、二、三等獎
|
3、2、1
|
|||
D類一、二、三等獎
|
1.5、1.0、0.5
|
|||
學術
成果
|
SCI、EI、SSCI、CSSCI收錄的期刊論文
|
5
|
1.申請者為論文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作者所在單位為重慶交通大學;
2.論文內容須與本專業相關或與本人參與的創新創業項目研究內容相關;
3.發表論文一律以所提供的原件為準,錄用通知不予承認;被檢索的論文須提交正式檢索證明;
4.核心期刊由學院結合實際進行界定和認定;
5.普通期刊論文認定篇數最多不超過2篇,新聞類文章不算;
6.會議論文由學院認定級別;
7.學術成果類別累計加分不超過5分。
|
|
核心期刊論文
|
3
|
|||
普通期刊論文
|
0.5
|
|||
專利授權
|
發明專利
|
2
|
1.專利授權須為原始發明,專利權人為重慶交通大學,限第1發明人。受理階段或轉讓、變更發明人的不予承認;
2.專利授權類別獎勵項目中,有多項專利授權的,只計算一次獎勵分值,不累加。
|
|
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軟件著作權
|
0.25
|
|||
文體競賽
|
國家級文藝類競賽
一、二、三等獎
|
4、3、2
|
1.以團體為單位參加比賽的,成員總數少于(含)11人的,各成員按相應等級得分的1/2加分;成員總數超過11人的,各成員按相應等級得分的1/4加分;籃、排、足以實際比賽上場主力隊員人數加分。2.比賽設置特等獎的,特等獎按一等獎分值加分,其他等級順延3.文體競賽類別獎勵項目中,有多項獲獎的,只計算一次獎勵分值,不累加。
|
|
省級文藝類競賽
一、二、三等獎
|
3、2、1
|
|||
國家級體育類競賽
1-8名
|
1-3名:4.5
4-6名:3
7-8名:2
|
|||
省級體育類競賽1-4名
|
3、2.5、2、1.5
|
|||
榮譽
稱號
|
全國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團干部、優秀青年志愿者、“三下鄉”先進個人等其他國家級榮譽
|
4
|
1.榮譽稱號類別獎勵項目中,同一項目名稱獲得多項榮譽稱號的,只計算一次獎勵分值,不累加。
2.榮譽稱號類別累計加分不超過4分。
|
|
重慶市優秀共產黨員、重慶市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團干部、優秀青年志愿者、“三下鄉”先進個人等其他重慶市級榮譽
|
3
|
|||
校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團干部、優秀青年志愿者、“三下鄉”先進個人等榮譽。
|
0.3
|
|||
其他
|
進入國際組織實習
|
2
|
1.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項目須已結題驗收;
2.創新創業訓練團隊項目排名前3按100%獎勵分值加分,項目排名4-6按50%加分,其他按20%加分
3.其他項目類別累計加分不超過2分。
|
|
公派海外(境外)學習經歷(半年或一學期以上)、應征入伍
|
1
|
|||
承擔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項目(國家、市級、校級)
|
2、1、0.5
|
來源未注明“中國考研網\考研信息網”的資訊、文章等均為轉載,本網站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涉及版權問題,請聯系本站管理員予以更改或刪除。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站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來源注明“中國考研網”的文章,若需轉載請聯系管理員獲得相應許可。
聯系方式:chinakaoyankefu@163.com
掃碼關注
了解考研最新消息